我们都知道,在我国我们享受很多权限的保护,其中就包括个人财产,那么属于我们个人的财产要如何保护呢?
在生活中,常常发生由于个人财产遭受侵犯或侵害而导致个人财产损失严重的案例。那么我们的个人财产包括哪些?我们要怎样保护个人财产呢?今天佰佰安全网就来详细讲解这方面的财产安全小知识。
什么是公民的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在我国,指公民通过劳动或其他合法手段取得的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及其他合法财产。其所有权归公民个人。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 【个人财产所有权】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
1、合法收入。合法收入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自己的劳动或其他方法所取得的收入。如工资,奖金,稿费,利息,入股分红,接受赠送等。
2、房屋,主要指公民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
3、储蓄。是指公民存入银行或者信用社的货币。对公民的储蓄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可依法查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查询.银行和信用社有保密的职责。
4、生活用品。如衣服,粮食,餐具,交通用具等。
5、文物,如书法,绘画,陶瓷,古籍等具有一定价值的物品。
6、图书资料。如各种书籍,报刊,图表等。
7、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如拖拉机,机床等。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公民可以通过什么方法来保护自己的财产?
公民可以用法律的武器。可以考虑聘请私人律师,以向法院请求确认自己的所有权的方法来保护所有权。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一旦公民的财产所有权被他人侵害,公民可以向侵害人提出要求,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侵害人承担责任或者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所有人的权利。
公民的财产因他人的犯罪行为而遭侵害时,所有人则有权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
1、以向法院请求确认自己的所有权的方法来保护所有权。
2、请求他人返还原物。
3、请求侵权人排除妨害。
4、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
5、请求恢复原状。
6、赔偿损失。
公民的个人财产被国家征收了怎么办?
我国《物权法》第4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这就意味着国家再也不能随心所欲的征收公民的财产,而只能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并且必须给予被征收人经济补偿。如果国家拒绝支付或者支付标准过低,公民有权依据《物权法》第42条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征用公民的财产,造成了损失谁负责?
所谓征用,是指因抢险、救灾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暂时性地使用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行为。
《物权法》第44条规定:“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由此可见,国家征用公民财产虽然是无偿的,但在使用后,应当归还被征用人,造成财产毁损、灭失的,还应当给予补偿。因此,征用公民的财产,造成了损失的,国家应当负责补偿。
造成公民个人财产权损害的,如何处理?
根据侵权行为的不同,存在多种处理方式。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侵犯公民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7)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
总结:以上就是有关个人财产如何保护相关知识,由此我们可知,要想保护好我们个人财产,就要将一些保护个人财产的法律牢牢记住,用法律手段为我们护航。
( 作者: 刘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