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实施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政策的通知》,出台三项举措推动山东省消费市场加快回暖。
《通知》明确,山东省7月份将新发放2亿元乘用车消费券,发放商用车消费券1.2亿元总额不变,前期未核销资金继续用于消费券发放,发放时间延长至7月底。山东省还将举办多形式促销活动,推动汽车、家电生产和销售企业参与消费券活动,提高消费券“乘数效应”。
( 责任编辑: 张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