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用最短时间、最少成本、最小代价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关要求,有效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降低常态化核酸检测成本,省医疗保障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进行调整。
《通知》规定,自2022年5月16日起,单人单次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统一调整为14元,核酸检测试剂作为项目除外内容,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单人单次核酸检测项目和核酸检测试剂收费总和不得超过18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采检测,不区分样本数量,价格统一调整为每人次3.5元,不得另外收取检测试剂等其他费用。上述价格均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同时,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医学检测实验室等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核酸检测服务参照公立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项目价格执行。
《通知》要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
附件如下:
( 责任编辑: 张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