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企业违规开厂,最终受到严惩!
2020年5月20日,南昌生态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一家塑料造粒厂检查时发现,该厂脏污塑料袋随处堆积、厂内废水乱流,未经任何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所在居民区姜家安排灌区。
因该厂不具备环保生产条件、未办理相关排污手续,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生产时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污水超标排放,环保局责令该厂于立即停产整改,当日已停工停产。
但在后续5月25日、5月29日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熊某仍在违法生产排污,南昌县八一乡乡环保办对其下达了,责改文书及停电函,责令熊某停工停产,然而,今年7月21日,在作坊、企业规范生产大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熊某不顾禁令偷偷复产,继续违法生产排污,经环保执法人员取证后,8月19日,该案移送至八一派出所,8月24日,熊某在收到传唤后投案。
根据相关法规,2021年8月24日,南昌县公安局八一派出所,对淡溪村南昌温仁塑料制品回收,经营部负责人熊某,处以1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 责任编辑: 张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