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北京,年薪16万的家教老师邹明武被指多次强奸、猥亵女学生,并被以强奸罪、强制猥亵罪被公... 查看全文
12月26日,北京,年薪16万的家教老师邹明武被指多次强奸、猥亵女学生,并被以强奸罪、强制猥亵罪被公诉至法院。当日上午,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判处邹明武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禁止邹明武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工作。该案是北京法院首例对性侵害未成年的被告人宣告“从业禁止”的案件。收起全文
今年39岁的被告人邹明武曾在北京某中学任教时被评为“一级教师”以及“海淀区骨干教师”。他也是17岁的... 查看全文
今年39岁的被告人邹明武曾在北京某中学任教时被评为“一级教师”以及“海淀区骨干教师”。他也是17岁的高二学生小娜(化名)的任课及家教老师。据指控,2016年3月至案发期间,他利用给小娜辅导功课之机,多次以强行亲吻、抚摸、让被害人为其手淫等手段强制猥亵小娜,并多次强行与小娜发生性关系。邹明武当庭辩称小娜系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其也未采取强制手段猥亵小娜。收起全文
对于被告人邹明武是否构成强制猥亵罪,依据小娜家中的监控录像,小娜对邹明武的亲吻、抚摸都有躲闪,且邹明... 查看全文
对于被告人邹明武是否构成强制猥亵罪,依据小娜家中的监控录像,小娜对邹明武的亲吻、抚摸都有躲闪,且邹明武有明显拉拽小娜为他手淫的行为,结合全案证据,故对邹明武所辩解的他是在被害人小娜的同意下发生身体接触,法院不予采信。图为小娜家中的监控录像。收起全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邹明武... 查看全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邹明武犯罪行为持续的时间、次数、对象、手段及主观态度等情况,为预防再犯的发生、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教育环境,依法对邹明武宣告从业禁止。最后,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邹明武有期徒刑9年;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邹明武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宣判后被告人表示上诉。图为小娜家中的监控录像。收起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