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5日晚,两名男子打了一辆顺风车,在海宁皮革城附近路段持刀抢得司机的两部手机,并将车开走。案发后,警方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在肇州将犯罪嫌疑人强子、铁子(化名)抓获。
夜晚打顺风车实施抢劫
据被害人张铭(化名)回忆,去年12月25日20时30分,他驾驶银色长城C30普通轿车跑顺风车。
张铭说:“在学院路财富商厦正门等活时,来了两个人打车。他俩都戴着口罩,其中一个戴口罩比较瘦的(二十多岁,长脸)说要去海宁皮革城。我说80元,他们同意了。跟我说话的那个瘦子上车坐在副驾驶座位上,另一个胖点的(二十多岁,圆脸)坐在驾驶室的后边。”
“当车行驶至老机场路第一个红绿灯时,坐在副驾驶的男子说就到这里,我就把车停下了。随后,这个人从衣服里掏出一把刀,扎了我一下,把我的手扎出血了。紧接着,坐在后排的男子用一把铁链子勒住了我的脖子。前排男子说他们图财,让我老实点,把钱给他们就没事。”张铭说。
被抢男子跳车逃生
张铭把兜里的数百元掏出来,随后俩男子用自制铁铐子把张铭捆住。“他们把我拽到后排座位后,继续开车。当时,他们还管我要钱,我就说没钱。身材较瘦的男子对我说,给我10分钟时间。这期间,车辆一直被瘦男子开着。我看道路上没有什么人,当时车速也不是很快,就准备逃跑。看准时机后,我打开车门,后排男子和我撕扯在一起。我挣脱后跳下车,他们把车停下,想把我再拽上车。我拼命挣脱开他们,然后一个劲地往后跑。后来,那两个男的开车跑了,我赶紧拦车求救报警。” 张铭说。
据目击者王林(化名)讲,当天他驾驶公交车行驶至秀明路韦沟子桥东侧时,一男子将车截住。“我看到他手上带着手铐子,流着血。他说被抢劫,让我帮忙报警。于是,我马上用手机拨打了‘ 110 ’。”
嫌疑人被抓获双双获刑
案发后,香坊警方询问张铭了解到,两名劫匪抢走银色长城C30型的小型轿车,诺基亚非智能直板移动电话机、小米牌5X型移动电话机各1部,以及300元现金。
警方侦查发现,两名犯罪嫌疑人下车追赶被害人未果,遂驾车逃至黑龙江省肇州县,而后又将车开至哈市松北区星月路附近,并将车丢弃。今年1月3日,两名嫌疑人强子和铁子在肇州被警方抓获。
近日,香坊区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 被告人强子、铁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持械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提出的适用法律意见正确,予以采纳。最后,被告人强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铁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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