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获悉,该局破获一起利用POS机替人“养卡”案件,涉案银行卡数量267张,涉案值高达1.8亿元(人民币,下同)。
近日,因非法经营罪,茅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吴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吴某妻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吴某姐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另对扣押的10台POS机和267张信用卡予以没收。
今年2月初,茅箭区分局在处理一起涉嫌开设赌场的涉黑恶犯罪案件中,发现竹山男子吴某涉嫌利用POS机替人“养卡”。2月6日,民警把吴某抓获,现场查获267张信用卡、10台POS机和用来登记账目的账本、笔记本电脑、客户资料、手机等。其后,民警根据线索又一举抓获了参与共同作案的吴某妻子及吴某姐姐。
据吴某交代,2015年1月,他在没有实体商家的情况下,通过其它途径申请办理了多个商家的POS机,在持卡人到期无法还款的情况下,他先垫钱替持卡人还款,而后通过POS机再非法套现,采用这种虚构交易方式,为他人养卡,并按照虚构的交易数额收取1%至2%的手续费。
初尝甜头后,吴某把妻子和姐姐也拉来入伙。3人轮流利用多台POS机,先后为李某、胥某等数十人养卡。经查,从2015年1月至2018年2月5日,3人利用虚假交易套现涉案金额共计1.8亿元,从中非法获利50余万元。
佰佰安全网提醒,信用卡套现虽能解一时之急,但却是违法行为。对于“养卡人”而言,信用卡套现本身在法律上存在犯罪风险;作为持卡人,在找人帮忙养卡时,需要向对方提供信用卡及个人相关信息,很有可能被对方通过复制卡片及其他方式盗刷信用卡,也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