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住建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结合实际情况,落实关于临时占道经营的具体举措。通知明确,在确保不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和不侵占他人利益前提下,允许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允许流动商贩贩卖经营、允许临街店铺越门经营、允许大型商场开展占道促销、允许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扩大停放区域、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督。
《通知》还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置占道夜市,营造市井场景;支持企业和经营者集中精力恢复生产经营,对轻微违法的,不予处罚。疫情期间城市管理部门实施的处罚,原则上不录入城市管理信用监管平台。
( 责任编辑: 赵秀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