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张某驾车在观月大道违法停车,他为躲避交通摄像抓拍,用餐巾纸遮挡机动车前车牌,不料,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受到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5月31日上午10时许,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民警在观月大道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违法停放在公交车站旁,民警立即上前查看.
民警对张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因他“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民警对他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机动车号牌时标识车辆身份信息的号码,必须规范安装号牌,并随时保持号牌的完整、清晰、可辨识,不得遮挡、污损,使用伪造、变造号牌。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赵秀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