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14时38分,长春交警公主岭大队民警在双城堡镇莲花山村查获一起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现场,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时,驾驶员刘某拒不配合,还出言辱骂、推搡民警。随后,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强制抽血。经检测,刘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72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刘某因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处500元罚款,并处刑事拘留。同时,因其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
公安机关在此严正声明,绝不允许任何人亵渎执法权威,绝不允许任何人逾越法律底线!公安机关坚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坚决打击辱警袭警、暴力抗法、妨害公务的行为!
( 责任编辑: 张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