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树集团有限公司一则招聘启事。图片来源:微信公号 “海南直聘”
该招聘引发舆论热议。有网友表示,“这操作违法了。”也有网友质疑,“人社局不管管?”8月20日,有律师表示,椰树集团的做法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同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机构海南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回应,已联系椰树集团,后续情况也将上报主管部门。
海南省就业局:已与椰树联系,将上报情况
据微信公众号“海南直聘”8月19日发布的招聘启事介绍,中国饮料十强企业椰树集团有限公司急需人才,“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公开招生。
该招聘启事称,总经理有百万年薪、有别墅奖、有分红股奖、有海景房奖。但招收条件中也提到应征者需遵守两点承诺才能录取:一要承诺做到“两不”——即: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二要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并要求以房产作抵押,是防止将“椰树”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招生名额为40名。
目前,该招聘启事已被删除。
20日下午,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位工作人员说他们已注意到前述情况,省就业局(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将会发布官方回复。
发布椰树集团该招聘广告的微信公众号“海南直聘”,该账号主体为海南省人力资源市场。针对前述情况,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综合处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他们已关注到网上的相关信息,也已经跟企业反馈了该情况。“他们公司现在正在处理。”
该局业务科室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隶属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直聘”以前是海南人力资源开发局下属机构,但现在已经独立,是由国资委底下的企业管理。“现在它的主体已经和局里没有直接关系。”该工作人员表示,但该局有监督职能,注意到前述事件后,已经主动联系椰树集团,后续将情况上报给主管部门。“如若有其他不妥之处,或还需要执法部门介入。”
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说他们暂未获悉该舆情,可以咨询人事部。澎湃新闻多次致电人事部门,截至发稿前,电话未接通。
律师:或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
20日下午,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邢鑫表示,可以明确的是,椰树集团的招聘条件不合法。他认为,职业经理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动关系,适用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显然,椰树集团要求劳动者以其房产作抵押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椰树集团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将会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并应承担劳动者的损失。邢鑫说,其次,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椰树集团要求劳动者终身在椰树集团服务的行为,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上海汉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白翔飞,椰树集团行为不合法。“首先,虽然该招聘名义上说的是招聘高管,但实际上只能算是高管养成计划,相关人员入职之后并非直接成为管理层,因此本质上很可能还是劳动关系。”白翔飞认为,如果是劳动关系的话,(公司)要求员工抵押房产以实现和员工人身的高度捆绑,这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员工是可以辞职的,员工不想干就不干,这也是员工劳动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说,“《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文规定,公司不能扣押财物,不得要求担保。椰树公司的行为,更像是谋取噱头的招聘宣传,不像正儿八经的求贤公告。”
( 责任编辑: 李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