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初期,口罩十分紧俏,一些不法之徒却借此发布虚假信息,从中诈骗钱财。11月18日,记者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11月13日,天长市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起口罩诈骗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李某继续退赔违法所得29300元,返还相关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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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2月14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害人陈某欲购买口罩,李某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骗取其口罩款15300元。4月13日,被害人张某欲购买无纺布,李某在没有无纺布货源的情况下,骗取其15000元。同年6月30日,李某被群众扭送至当地公安。案发后,李某退还被害人陈某口罩款1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李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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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张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