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庞氏母女问题疫苗”案件持续发酵引社会关注。案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和地方彻查涉案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疫苗生产、流通、接种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堵塞漏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有关部门和地方密切配合,立即开展了案件查办和处置工作。
随着案件调查的不断深入,暴露出一些深层次问题,为进一步督促查清案件,严惩不法分子,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完善疫苗生产、流通、接种全过程监管制度,国务院批准组织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部门联合调查组。即日全面开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并提出完善疫苗监管工作意见。部门联合调查组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毕井泉任组长,卫生计生委、公安部、监察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下设专家委员会。
国务院同时成立工作督查组,对调查工作进行全程督查指导。督查组由国务院副秘书长丁向阳同志任组长,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调查及督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佰佰安全网常识链接:疫苗的分类
我国疫苗分为两类:一类疫苗是国家规定接种的疫苗,由政府公开招标采购、免费接种。用于儿童常规免疫接种、补充免疫和应急接种。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主要用于常规免疫没有覆盖的人群接种。所有疫苗的运输、储存均需全程处于2-8℃的冷链。
第一类疫苗
1.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
2.市卫生计生委统一采购分送
第二类疫苗
一是市疾控中心统一购入,分送各区县疾控中心,再送接种门诊;
二是区县疾控中心购入,再分送各接种门诊;
三是接种门诊直接购入,但这种情况非常少。
疫苗分为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所有疫苗的运输、储存均需全程处于2-8℃的冷链,才能确保安全有效。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
目前我市适龄儿童可免费接种的第一类疫苗有11种,包括卡介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乙肝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腮风疫苗、A群流脑疫苗、A群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减毒疫苗。
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与一类疫苗同类的精制品或进口品属自费疫苗范畴,主要包括狂犬疫苗、狂犬免疫球蛋白、乙肝免疫球蛋白、肺炎疫苗、水痘疫苗、流感疫苗、成人麻风腮疫苗、流脑A+C疫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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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刘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