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记者从惠东县委宣传部获悉,根据惠东县“2·5”火灾赔偿方案,每位遇难者家属可获得的赔偿款项(含精神抚慰金)约78万元。惠东接下来将对本次火灾的责任主体进行追偿。
2月5日发生在惠东义乌商品城的火灾导致了17人遇难。据惠东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责任主体尚未确定的情况下,惠东县本着承担社会责任和体现人文关怀的原则,同意代未来将确定的火灾责任主体垫付遇难者家属依法可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款。
接下来,惠东县委、县政府将组织、安排工作人员与遇难者家属就垫付赔偿款事宜签订《垫付协议书》,一旦遇难者家属与垫付单位签署《垫付协议书》,即由惠东县平山街道办事处垫付赔偿款项。同时,惠东县委、县政府在垫付相关赔偿款项后,将对本次火灾的责任主体进行追偿。
个别人蓄意夸大火灾死亡人数惠东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造谣者
10日,惠州市惠东县公安局发布公告称:近日,有个别人员发布虚假信息,蓄意夸大惠东“2·5”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扰乱视听,在此予以郑重辟谣,请广大网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于蓄意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惠东火灾导致17人遇难。这几天也有当天参与救援的惠东志愿者在惠州本地论坛发表自己在救援现场的见闻,提醒各网友不要轻信谣言。惠东阳光公益志愿者张耀明亲眼目睹死难者遗体抬上车的全过程,他发帖称“网上关于死亡四五十人的说法是完全无中生有,恶意造谣!希望大家明辨是非,不要继续传谣!”
官方信息发布以@惠东发布为准
10日傍晚,惠东县委宣传部的新浪和腾讯官方微博@惠东发布《关于惠东县“2·5”火灾事故新闻发布的声明》,其中提到,惠东县“2·5”火灾事故的材料以官方微博“惠东发布”平台发布的内容为准,切勿擅自发布非正常渠道的信息,共同维护正常的善后处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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