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使一款玩具在质量上是安全的,但是它仍然可能由于人为的原因而成为孩子身边的“安全隐患”,比如给宝宝玩不适合其年龄的玩具,年幼的孩子咬玩具、玩具长期得不到清洗等,都可能危害儿童安全和身体健康。
近日,质检总局发布公告称,今年共抽查了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6个省(市)300家企业生产的300批次产品,包括塑胶玩具、电玩具、娃娃玩具、金属玩具和弹射玩具5种类别,重点对机械和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标志和使用说明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有12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抽查合格率为96%。其中,塑胶玩具抽查212批次,8批次不合格;电玩具抽查77批次,3批次不合格;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弹射玩具因企业分布少,共抽查11批次,弹射玩具发现1批次不合格。
本次抽查对玩具产品2015年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的3家生产企业进行了跟踪,实际抽查到产品的有2家,本次抽查全部合格;对2015年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的81家企业进行了跟踪抽查,有1家企业的产品不合格。
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可预见合理滥用测试中的小零件、正常使用测试中的可触及的锐利尖端等项目不合格。
质检总局要求,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 责任编辑: 杨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