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说法> 案例> 妇幼案例> 正文

贵州鉴定机构称新生儿脸部刀痕为四级医疗事故

2016.08.09 09:156482

贵州鉴定机构称新生儿脸部刀痕为四级医疗事故

贵州鉴定机构称新生儿脸部刀痕为四级医疗事故

最近,一名刚出生的新生儿脸部有明显刀痕,医院方面承认是剖腹产手术过失所致,鉴定机构称新生儿脸部刀痕为四级医疗事故。

鉴定机构称新生儿脸部刀痕为四级医疗事故

剖腹产手术后,刚出生的男婴左侧面部,被手术刀划了一道长约4厘米、深约0.3厘米的伤口。今年6月份,贵州省医学会认定此乃医方手术不当造成,应承担完全责任。

鉴定书上表明,李女士是去年11月15日入院待产时,医院诊断后认为需要做剖腹产手术,在手术过程中,出生婴儿脸部被手术刀划伤。6月25日,经鉴定专家现场体查,发现男婴左面部有一道凹陷性癜痕,长约4厘米,深约0.3厘米。鉴定专家组做出分析称,医院选择剖腹产的手术方式和手术时机符合医疗原则;新生儿左面部损伤为医源性损伤,为医方手术操作不当造成;建议患儿面部二期整容。随后,鉴定专家组根据相关条例做出结论称,该病例属于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完全责任。

李女士表示,经贵州省医疗调解委员会调解,判定院方赔偿3.5万元现金,包括整容费和误工费等费用。但她不清楚以后小孩做整容手术需要花多少钱,对这个赔偿标准不太认可。

3.5万元的赔偿是否太少,对于这样的意外希望孩子家长进一步走重新冲裁程序。

( 责任编辑: 刘长利 )

展开剩余全文
分享到
  • 微信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QQ好友
  • 人人网
  • 腾讯微博

相关法规

关于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实施办法

2016.07.27 5100

关于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2016.07.27 5846

关于印发《中山市未成年人保护若干规定》的通知

2016.06.06 6171

修改《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

2016.05.25 5030

司法部关于妇联系统不能设置律师事务所等问题的答复

2016.05.23 5252
加载更多

相关案例

财产权益应该如何未雨绸缪

财产权益应该如何未雨绸缪

2017.08.07 5469
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立案标准

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立案标准

2016.07.27 6556
年轻夫妇吵架后将半岁女儿丢路中间离开

年轻夫妇吵架后将半岁女儿丢路中间离开

2016.04.15 4728
幼童打麻醉药后昏迷30天 医院两下病危通知

幼童打麻醉药后昏迷30天 医院两下病危通知

2016.03.24 4698
拒绝家暴 法律力为女人撑腰

拒绝家暴 法律力为女人撑腰

2016.03.21 3423
返回顶部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