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使各类煤矿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详情]
水污染处罚办法
1.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
安全生产事故处罚办法
第一条 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依照《安...
3月15日,由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经营者泄露、出售...[详情]
煤矿洗煤废水严重污染环境 被依法处罚
日前,市环保局与市公安局青山分局成功查处一起逃避监管违法排污案,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人。4月10日,市环保局接到安源河巡河人员反映,安源煤矿洗煤废水直接流入安源河,造成河水被污染。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随即对江西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安源煤矿进行检查,发现安源煤矿洗煤厂淤泥沉淀池未及时清理,池内淤塞严重,导致洗煤厂废水不能有效收集处置,从淤泥沉淀池溢流口外排。经现场检测,溢流废水...
遭碾压辅警牺牲 汽车超载的交通处罚办法
7月2日晚,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发出情况通报,6月26日,辅警李志在进行交通巡查时,一辆超员小型面包车为逃避检查,导致其被该车碾压受重伤,最终因伤势过重于7月1日下午16时13分不幸牺牲。通报全文如下:2018年6月26日上午9时许,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交管大队在恩玉路兴隆镇插旗村路段进行交通巡查时,一辆超员小型面包车为逃避检查,导致辅警李志(男,巴中恩阳人,生于199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