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内地企业在中国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必须在相同的管理层人员的管理下有连续3年的营业记录,以往3年盈利合计5000万港元(最近1年的利润不低于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的利润之和不少于3000万港元),并且市值(包括该公司所有上市和非上市证券)不低于2亿港元。
2、公司有连续3年的营业记录,上市时市值不低于20亿港元,最近1个经审计财政年度收入至少5亿港元,并且前3个财政年度来自营运业务的现金流入合计至少1亿港元。
3、公司于上市时市值不低于40亿港元且最近1个经审计财政年度收入至少5亿港元。
在该项条件下,如果新申请人能证明公司管理层至少有3年所属业务和行业的经验,并且管理层及拥有权最近1年持续不变,则可以豁免连续3年营业记录的规定。
1.申请发行H股的公司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向所属国务院有关企业主管部门(直属机构)提出申请
2.地方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中央部门直属企业由国务院有关企业主管部门(直属机构)以正式文件向中国证监会推荐。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可联合推荐企业。
3.中国证监会在征求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初步确定预选企业,报国务院批准。
4.国务院同意后,由中国证监会发文通知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开始进行发行、上市准备工作。
不同的市场交易规则,对一些国内投资者会有诱惑,特别是港股允许T+0回转交易,且不设涨跌限制。但是,T+0和不设涨停均为“双刃剑”,个股既可能单日上涨50%,也可能暴跌40%。其实,香港股市属于成熟市场,用内地A股市场的手法炒作,极可能“铩羽而归”。由于港股暴利机会小于A股市场,一般情况下,如果投资港股,有15%至30%年收益已属于相当不错的。
香港联交所最新修订的《上市规则》对股份公司盈利和市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司必须在相同的管理层人员的管理下有连续3年的营业记录,以往3年盈利合计5 000万港元(最近1年的利润不低于2 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的利润之和不少于3 000万港元),并且市值(包括该公司所有上市和非上市证券)不低于2亿港元
2.公司有连续3年的营业记录,于上市时市值不低于20亿港元,最近1个经审计财政年度收入至少5亿港元,并且前3个财政年度来自营运业务的现金流入合计至少1亿港元
3.公司于上市时市值不低于40亿港元且最近1个经审计财政年度收入至少5亿港元。
在该项条件下,如果新申请人能证明公司管理层至少有3年所属业务和行业的经验,并且管理层及拥有权最近1年持续不变,则可以豁免连续3年营业记录的规定。
委任创业板上市保荐人;委任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股票过户处;确定大股东对上市的要求;落实初步销售计划。
决定上市时间;审慎调查、查证工作;评估业务、组织架构;公司重组上市架构;复审过去二/三年的会计记录;保荐人草拟售股章程;中国律师草拟中国证监会申请(H股);预备其他有关文件(H股);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上市申请(H股)。
递交香港上市文件与联交所审批;预备推广资料;邀请包销商;确定发行价;包销团分析员简介;包销团分析员编写公司研究报告;包销团分析员研究报告定稿。
中国证监会批复(H股);交易所批准上市申请;副包销安排;需求分析;路演;公开招股。
招股后安排数量、定价及上市后销售:股票定价;分配股票给投资者;销售完成及交收集资金额到位;公司股票开始在二级市场买卖。
资本市场环境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非常重要。香港资本市场是一个比较国际化的地方,对于那些希望在国际市场发展业务或有志于跨境兼并收购的中国企业,香港更是一个理想的资本运作平台。
a、香港上市的时间可控性很高。这主要受益于香港上市有一套明确规范的程序,上市时间可控意味着企业可以更好地把握上市时机。
b、在估值方面,香港市场对内地金融、新能源、消费品行业的接受程度较高,估值基本接近。
c、对于一些拥有品牌和国际业务的公司,香港上市能给予公司一个借助上市过程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宣传和推广公司业务的机会。
d、香港的监管机构、投资者和媒体公众都对上市公司的企业管制和内部控制有较高的要求,这会促使上市公司提高管理水平,从而使公司的股东和管理层长期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