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军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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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军乱象

一般而言,网络水军是指受雇于网络公关公司,为他人发帖回帖造势的网络人员,他们常常混迹于门户、论坛、贴吧、博客、QQ、微博、视频网站和SNS制造话题。网络水军的兴起可以追溯至早期的网络灌水,即网络参与者在互动过程中留言或发帖,而早期网民对某些网络话题的自发关注、追捧让不少营销、公关人员捕捉到了商机。

此后,2005年随着互联网普及速度加快,网络公关公司应运而生,通过公司化、集团化运作,有组织、有目的地以经济手段组织起来的网络水军,开始成为网络世界的重要角色。

网络水军有哪些特点?

1、 组织松散,通常是在网络上临时招募征集而来,完成任务后又各自游走于网络。

数量庞大,成千上万乃至几十、上百万,声势浩大,此起彼伏相互应和

1、扰乱市场2021年12月1日,某古装剧在互联网平台上线。由于一些原因,该剧的正式上线时间比原来的“官宣”时间晚了将近一个小时。然而,在某知名打分平台的短评打分区,却有大量评分在原定上线时间集中涌入。“超前点评”事件快速发酵,被多家媒体关注报道,虽然很快大部分“超前点评”的内容已被删除,但通过媒体报道中的评分截图来看,这些短评呈现一星和五星两极分化的状态。

在12月5日首播的某部悬疑网剧中,女主演尚未登场的前两集播出后,网络社交平台上同样准时涌现了大量质疑其演技、台词的论调和一星短评。两部影视剧出现的“超前点评”现象被网友和媒体质疑为“水军”刷分控评。

“水军”对影视剧控评的行为,不但对网友、影视产业发展以及打分平台等各方面都会产生不良影响,甚至还有可能涉嫌违法。

1、 上游人员,即“网络水军”业务的需求者,主要包括广告商、委托人、爆料人。广告商通过“水军”炒作提高其投放广告的点击量;委托人、爆料人提供炒点,通过“水军”攻击炒作指定单位、人员,达到某些诉求。

2、 核心人员,主要包括网络公关公司及其雇用的“写手”和“水军”。网络公关公司是“网络水军”的幕后老板,负责接受“客户”请求,策划组织网络炒作、有偿删帖等活动;“写手”熟悉网民心理,专职撰写、提供炒作素材;“水军”是网上炒作活动的具体实施者,以网上有偿发帖牟利。

3、 下游人员,即“网络水军”业务的辅助实施者,主要由专业推手、小型非法网站运营者和知名网站“内鬼”构成。专业推手往往是一些网络“大V”、“网红”等,借助自身在“粉丝”中的影响力,为炒作活动站脚助威;小型非法网站运营者、知名网站的“内鬼”(如编辑、版主)主要是协助“网络水军”删除、置顶帖文等,从中谋取非法利益。

1、 有偿发帖。借助开办的所谓互联网公司,承接“客户”发帖业务,通过雇用的“网络水军”,有目的有计划地大规模炒作。

2、 有偿删帖。非法建立小型网站,针对地方企事业单位、个人,依托爆料人捏造事实、甚至恶意诽谤,并利用网络推手大肆炒作,胁迫涉事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出钱“了事”。

3、 非法广告宣传。通过雇用的“网络水军”,并依托有关系的“网络大V”、知名博主、论坛版主、网红等,为“客户”转发非法广告、扩大宣传效应。四是恶意传播木马病毒,提高点击率。通过将木马植入网页,刷新网页点击率以博取广告商“眼球”,招揽业务、获取经济利益。

最近,有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网络水军在知乎、微博上点赞一条,赚0.3元;微博上代发一条内容,赚0.3元;知乎上代发一条内容,赚0.5元;在B站上点赞、收藏、转发,赚1元;在小红书上代发一条原创笔记,赚3元。

1、 冒用新闻媒体名义,借助虚假新闻网站进行炒作。犯罪团伙通过网上搜索企事业单位负面信息,发布或威胁发布负面贴文炒作,形成舆论压力,实施敲诈勒索活动。虚假新闻网站往往被冠以“法制”、“中国”、“中华”等字眼来制造影响力。

2、 作案手段隐蔽,手法隐晦。一些自媒体“网络水军”团伙为规避打击,将涉案网站搭建在境外,使用虚假身份办理银行卡、支付宝、财付通、4G网卡,作案手法专业,已形成集假网站制作、假身份销售、假银行卡账号办理于一体的非法产业链条。

3、 真假记者勾结串联相互作案。真记者主要是借助其记者身份与受害单位接触,假记者主要从事目标选择、炒作等非接触性工作,不直接索要钱财,而是通过“报刊费”、“广告宣传费”、“会员理事费”等名义变相实施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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