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入冬以来,天气持续干燥,防火工作形势严峻,为认真汲取消防安全事故教训,发动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责任,深入开展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稳定和社会大局稳定。依据省政府12月16日全省冬季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09年2月16日,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全面贯彻《宝鸡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2008-2009年)》、《宝鸡市人民政府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2008-2009年)》的要求,采取集中检查和整治的方式,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城乡防控火灾能力,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检查的范围、重点和内容
(一)检查的范围、重点。
1、人员密集场所:歌舞厅、夜总会、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民工集体宿舍,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劳动密集型企业,各旅游景点及汽车站等场所;
2、重要机构:党政首脑机关、科研单位,金融、通讯、电力等要害部门;
3、火灾危险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建筑;
4、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节日庆典等大型活动场所;
5、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6、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二)检查的内容。
1、检查各单位建筑物或场所的消防安全合法性;
2、检查各单位建筑物或场所使用性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装修材料等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3、检查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4、检查各单位重点岗位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
5、检查各单位是否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
三、职责分工
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市政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实施本行业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全市范围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协调和督促落实。其他相关市级部门分工如下:
(一)市国资委负责组织实施市属国有企业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二)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三) 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旅游景点等场所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四)市交通局负责组织车站场所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五)市供电局负责组织实施电力企业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六)市文化局负责组织实施网吧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七)市粮食局负责组织实施粮食加工企业和粮食储备库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八)市文物局负责组织实施文物古建筑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九)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医院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市中小企业局负责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一)市规划局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单位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二)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敬老院、福利院等场所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三)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电信运营企业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单位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五)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实施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六)中油股份陕西销售宝鸡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西北宝鸡分公司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所属在宝企业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七)市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负责实施下属营业网点、办公场所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四、工作步骤
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组织部署、检查落实和验收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12月22日前)。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要组织召开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范围内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对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如果想了解相关法规解析和案例可关注佰佰安全网的安全说法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
( 责任编辑: 赵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