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加强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
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当前本市正处于呼吸道传染病的重点防治时期,近期,媒体报道了安徽省发生一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北京等部分省市也出现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虽然本市监测情况显示流感疫情仍处于较低水平,也未发生流感的集聚性暴发,但是,当前仍处于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应继续加强本市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警惕,把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内容,按照我局《关于下发<上海市2006-2007年度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卫疾控(2006)82号)的有关要求,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二、各区(县)卫生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治工作,针对当前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病形势,积极调配和补充接诊医务人员,调整值班班次,保证值班医务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做好候诊患者的疏导和稳定情绪的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患者就诊时间,加强防病治病知识的普及,提高就诊患者对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水平。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要做好基本防护,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等要保持通风良好,医务人员要一患一洗手,避免患者之间交叉感染和自身感染,严防医院成为新的感染源。
三、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工作,近期要对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质控,以提高监测工作水平。同时,要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的主动搜索,及时发现相关病例,督促医疗机构提高监测报告质量。
四、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大对呼吸道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科普知识,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指导市民群众加强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预防。
特此通知。
二○○七年一月十五日
上海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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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