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外商投资财产鉴定管理办法》、《浙江省消防管理若干规定》、《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办法》的决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外商投资财产鉴定管理办法>等3件规章的决定》已经省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省长柴松岳
2002年4月26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外商投资财产鉴定管理办法》等3件规章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决定:
《浙江省外商投资财产鉴定管理办法》、《浙江省消防管理若干规定》、《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办法》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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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