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羚锐医药有限公司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发布部门: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豫食药监通函[2006]143号
河南羚锐医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收悉。经审查,同意你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变更为河南同信医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元峰。自变更批准之日起,不得再用河南羚锐医药有限公司的名字进行注册《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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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