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说法> 法规> 文件通知> 正文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推荐出国执行活动物检疫人员的通知

2018.06.24 16:441514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推荐出国执行活动物检疫人员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和我国与国外动物检疫主管部门签署的进口动物检疫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国家检验检疫局每年都将选派一定数量(1999年35人)的动物检疫人员出国配合国外官方兽医对进口活动物及动物遗传物质(如动物精液、胚胎、家禽种蛋等)实施国外预检、监装及产地疫情调查工作。

为了便于国家检验检疫局选派合格的出国预检人员,进一步做好从国外进口动物及动物遗传物质的检疫工作,5月17日,国家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直属局于5月31日前向国家局推荐动物检疫人员。通知中对被推荐人员的政治思想、检疫业务、外语水平以及计算机应用和身体素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国家局动植司动检一处

二000年五月十八日

如果想了解相关法规解析和案例可关注佰佰安全网的安全说法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

( 责任编辑: 赵骏 )

展开剩余全文
分享到
  • 微信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QQ好友
  • 人人网
  • 腾讯微博

相关法规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推荐出国执行活动物检疫人员的通知

2018.06.24 1514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调整北京检验检疫局部分原产地证业务职责的公告

2017.08.02 1998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2011年下半年HACCP能力考核的通知

2018.12.26 1337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启动代理报检注册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8.06.30 1449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公布2009年度报检员资格考试成绩的通知

2018.06.27 1662
加载更多

相关案例

返回顶部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