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消防局关于2007年韶关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公安消防局关于《2007年韶关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公安消防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2007年韶关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11·8”和公安部消防局“11·19”电视电话精神,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人民富裕安康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防范、科学施救,减少火灾、减少危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把冬防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的体现在促进和谐、惠及百姓上。
三、组织领导
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从2007年11月10日起至2008年3月31日止。市政府成立韶关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志才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克厚、市公安局副局长何利勇任副组长,市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廖树其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协同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任务。
四、工作重点
(一)全面部署冬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在科学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的基础上,制定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将冬防工作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社会单位。一是要对照2007年9月26日全市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签订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不折不扣地逐条抓好落实。2007年12月下旬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考评,对工作好的给予表彰,差的给予通报批评。二是教育、卫生、建设、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文广新、人防、旅游、民政、交通、城市管理、供电等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在本行业系统召开消防专题工作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要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抓好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其中,文广新部门在做好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同时,要积极支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在全市网吧、公共娱乐场所制作消防宣传屏保;市城市管理局在认真抓好市政消火栓建设的同时,要积极协助市消防局制作户外公益广告,在全市楼宇、户外视频传媒中播放;市民政局要抓好养老院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市旅游局要抓好各旅游景区(点)、接待酒店自查整改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抓好各类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市工商局要抓好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市卫生局要突出抓好各医院的检查;市教育局要抓好各类学校的隐患排查。以上单位请分别于2007年12月30日和2008年1月30日前将本行业系统自查和整改情况报送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也要参照市的做好,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与分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由各消防大队汇总后分别于2007年12月30日和2008年1月30日前报至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办公室。三是要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召开社会单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会议,督促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强化对本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二)抓紧编制实施消防规划,提高整体抗御火灾能力。2007年底,城关镇、中心镇(重点镇)要编制完成消防规划并报市公安消防局备案。城关镇和中心镇的市政消火栓全部达到应建标准,市政消火栓完好率不低于95%。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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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