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说法> 法规> 其他法规> 正文

深圳市关于企业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之一)

2018.08.19 16:081706

深圳市关于企业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之一)

发布部门: 深圳市劳动局

发布文号:

为贯彻执行深府(1993)238号《关于企业取消干部、工人身份界限,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意见》,现就企业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若干具体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上级公司委派至下属公司工作的财务负责人和劳动人事负责人等人员,其人事关系在上级公司的,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上级公司委派至下属公司工作的上述人员(人事关系在上级公司),原则上与委派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有实际情况,也可由委派单位与下属公司商定,选择其中一方作为法定代表人与派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中方股东单位派往外商投资企业的厂长(经理)和其他员工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中方股东单位派往外商投资企业的厂长(经理)应与董事会签署目标责任书或签订劳动合同,其他人员应与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订劳动合同。

三、关于企业自行印制的劳动合同书可否采用的问题。 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一般要求采用市劳动局统一印制的标准合同书文本。对于企业已经印制好的劳动合同书,其内容如符合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的精神,经劳动仲裁机关认可,准以来用。

四、关于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其合同期限未满的,是否还要按新的合同文本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一般要求采用市劳动局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书。对于原与企业签订合同的员工,可用新的合同文本更换原有的合同书,并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变更有关内容,但原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一般不能缩短,如甲乙双方意见一致,可以缩短。如果原合同书经劳动仲裁机关鉴证的,更换的合同需到原鉴证部门鉴证。对于现合同期未满而不更换新的合同文本的,待原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认为需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应更换新的劳动合同文本。

五、关于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如何确定,以及员工与前任经理签订的合同,后任经理可否推翻的问题。 除少数短工外,其他员工最短要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合同,最长可以订至退休为止。在签订合同时,可视工种、岗位和技能要求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合同的期限。员工与前任经理签订的合同,合同期末满的仍然有效,后任经理不得推翻。

六、关于员工可否享受年休假的问题。 企业员工年休假,可参照广东省委办公厅粤办发(1991)12号第十一条规定精神,企业自行确定。

如果想了解相关法规解析和案例可关注佰佰安全网的安全说法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

( 责任编辑: 赵骏 )

展开剩余全文
分享到
  • 微信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QQ好友
  • 人人网
  • 腾讯微博

相关法规

深圳市关于企业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之一)

2018.08.19 1706

劳动部转发深圳市《关于企业取消干部工人身份界限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

2018.10.07 2011

重庆市关于印发《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2018.11.25 1529

关于逐步扩大全员劳动合同制试点工作的意见

2018.08.22 1492

北京市关于试行《关于企业全员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通知

2018.04.02 2371
加载更多

相关案例

关于陆红诉美国联合航空公司国际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案

关于陆红诉美国联合航空公司国际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案

2016.12.27 7450
关于外来动植物人侵的危害

关于外来动植物人侵的危害

2016.12.21 8124
关于世界著名的八大公害事件

关于世界著名的八大公害事件

2016.11.23 8506
哥哥骂弟弟“我要是你早自杀了” 后者次日上吊

哥哥骂弟弟“我要是你早自杀了” 后者次日上吊

2016.05.17 7227
对于典型案例的剖析

对于典型案例的剖析

2016.05.03 6470
返回顶部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