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贯彻《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的意见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05年7月22日审议通过了《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这为我市企业依法调整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和首都经济的持续增长创造了条件。现就宣传贯彻《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集体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这项制度对于适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调整劳动关系需要,维护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首都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企业法人代表及其它管理人员、工会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准确把握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规范,提高集体合同质量,使集体合同成为企业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
二、加大《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宣传力度,形成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社会氛围《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的颁布,为全面提高我市企业集体合同质量,加快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机制的形成创造了条件。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组织,各企业集团要抓住这一契机,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各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要将宣传贯彻《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纳入三方协商会议内容,结合本地区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际,研究切实可行的宣传措施,形成学习、贯彻《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的社会氛围,推动我市企业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机制。
三、贯彻、落实《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要从企业调整劳动关系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的关键是通过建立调整劳动关系的协商机制,满足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需要。企业要围绕调整劳动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要规范,内容要从企业调整劳动关系的实际需求出发;对已经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原集体合同仍然有效,集体合同双方可以按《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的要求,通过协商进一步完善集体合同,变更原集体合同相关内容。
四、贯彻《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要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在实行集体合同制度过程中协调劳动关系各方的地位和作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统一认识,形成协调劳动关系的合力。企业工会组织要按照《工会法》的规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能,大力推动集体合同制度,工会要求就调整劳动关系相关问题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企业应积极支持,双方签订集体合同,应履行备案手续,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对企业报送的集体合同应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企业在集体协商过程中或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依法处理,逐步形成“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调,政府依法调整”的调整劳动关系机制。
五、贯彻《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要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协调劳动关系能力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健全调整劳动关系机制,协调劳动关系各方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集体合同制度,提高劳动关系的协调能力,在贯彻《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要及时研究,并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企业家协会
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企业联合会
二00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 责任编辑: 赵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