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全市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工作,在各级政府及各部门的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春节将至,清欠工作更加艰巨而迫切。为此,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切实加强清欠工作,确保春节期间的社会稳定。
一、坚决落实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实行责任追究制。清欠工作直接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特别是传统节日春节期间,清欠工作处理不当,极易引发越级上访、过激行为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因此,清欠工作必须坚决落实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各级领导一定切实负起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到自治区政府或国家有关部门上访的事件,因处理不当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问题,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切实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合力解决各种拖欠问题。春节期间清欠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和艰巨,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协调机制,落实相关职责。特别是对因拖欠引起的各种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要互相配合,协调一致予以解决。
三、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包商。按照国家要求2003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到2004年年底前基本清偿完毕,但我市目前仍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承包商身上。因此,必须明确偿还农民工工资的第一责任人是承包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兑现工作,对于借口无钱或业主拖欠工程款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包商要予以严厉打击,从而切实保护好农民工的利益。
赤峰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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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