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说法> 法规> 文件通知> 正文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制止任意开采、破坏、买卖钟乳石的通知

2018.12.07 09:441807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制止任意开采、破坏、买卖钟乳石的通知

(1992年6月5日 桂政发199239号 )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区县人民政府,柳铁、防城港区、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了加强对我岩溶洞穴钟乳石等风景资源的保护管理,自治区人民政府于一九八二年三月六日印发了《关于禁止任意开采、破坏、买卖钟乳石的通告》(桂政发〔1982〕36号)。最近一段时间来,我区不少地方的岩溶洞穴遭到严重破坏,一些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任意开采乳石,开店出售,非法买卖,以至出口外运。这种损害、糟踏自然资源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我区岩溶广布,山水奇特,蕴藏着丰富的钟乳石,为发展我区的旅游事业和科学研究提供了极其优越的条件。保护这 些宝贵的自然资源,是全区各族人民的光荣职责,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申: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继续贯彻执行桂政发〔1982〕36号文的有关规定。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任意开采、破坏和任何场合下收购、出售、经营各类钟乳石(包括吸水石、形象石),一旦发现,坚决取缔、没收和查封,并对有关人员或单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以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委托自治区地质矿产局负责,工商、环保、旅游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各负其责,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如果想了解相关法规解析和案例可关注佰佰安全网的安全说法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

( 责任编辑: 赵骏 )

展开剩余全文
分享到
  • 微信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QQ好友
  • 人人网
  • 腾讯微博

相关法规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制止任意开采、破坏、买卖钟乳石的通知

2018.12.07 1807

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关于转发自治区二00二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2017.11.02 3961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铁路运输治安联防费的通知

2018.08.30 1747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村牧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2017.10.29 1684

南宁市人民政府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18.07.11 1433
加载更多

相关案例

返回顶部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