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说法> 法规> 其他法规> 正文

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问题的复函

2018.12.12 11:131604

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问题的复函

劳办力字[1992]5号

安徽省劳动局:

你局《关于<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是否适用医疗期规定的请示》收悉.现答复如下:

企业招用的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合同规定可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满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患有精神病的,可按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有关合同制工人在企业工作期间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即:按其在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给予三个月至一年的医疗期.在本单位工作二十年以上的,医疗期可以适当延长.在医疗期内,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与所在企业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由企业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如果想了解相关法规解析和案例可关注佰佰安全网的安全说法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

( 责任编辑: 赵骏 )

展开剩余全文
分享到
  • 微信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QQ好友
  • 人人网
  • 腾讯微博

相关法规

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问题的复函

2018.12.12 1604

劳动部对《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2018.10.14 1942

劳动部对《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

2018.12.13 1595

劳动部关于合同制工人被判徒刑缓刑问题的复函

2017.09.30 1714

劳动部关于农民合同制工人续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

2018.10.03 2142
加载更多

相关案例

关于陆红诉美国联合航空公司国际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案

关于陆红诉美国联合航空公司国际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案

2016.12.27 6931
关于外来动植物人侵的危害

关于外来动植物人侵的危害

2016.12.21 7657
关于世界著名的八大公害事件

关于世界著名的八大公害事件

2016.11.23 7949
哥哥骂弟弟“我要是你早自杀了” 后者次日上吊

哥哥骂弟弟“我要是你早自杀了” 后者次日上吊

2016.05.17 6739
对于典型案例的剖析

对于典型案例的剖析

2016.05.03 5995
返回顶部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