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局提醒,施工工地预防火灾注意事项:
1、木材堆场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施工现场要配置灭火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4、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将未熄灭烟头随地乱扔。
5、员工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生活用电不得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