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五措施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建筑工地遍地开花。建筑工地是一个多工种密集型立体交叉混合作业的施工场地,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赶进度,赶工期, 不断增加作业人员,多工种交错重叠施工,明火作业频繁,加上现场管理和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因素,造成建筑工地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2009年12月28日,长春市卫星路与临河街交汇处的轻轨三期工程在建高架桥工地发生火灾,长春市消防支队官兵正进行灭火救援
2009年2月9日20时27分,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的附属文化中心大楼工地, 因违法燃放烟花发生火灾, 火灾造成文化中心外立面严重受损,致1人死亡和7人受伤。2009年12月28日16时17分,长春市卫星路与临河街交汇处的轻轨三期工程在建高架桥工地,因电焊工违章焊接发生火灾,大火烧毁大量保温棉被及附属设施、工具等,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因此,分析建筑工地火灾原因,采取相应对策,是预防建筑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重点工作。
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隐患
目前,建筑工地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1.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部分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消防意识淡薄,既不知道自身的消防安全职责,又不懂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思想麻木,对工人违章操作现象视而不见,更有甚者存在“盲目施工”“瞎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等现象。
建筑工人绝大部分来自农村,文化程度偏低,流动性大,消防安全意识差,对消防知识了解甚少,一旦发生火灾,既不会利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又不会报警,更不知道如何进行人员疏散,自防自救能力差。
2.建筑施工工地上的隐患
建筑工地的场所是固定的,有限的场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工人、建筑材料和机械设备,一旦施工工期紧,许多单位就会只重视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不重视消防安全。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有4点。
一是用电量大,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由于工程任务重,时间紧,往往需要交叉作业,因而施工现场的机械化操作和用电量大幅度增加,加之工地违章安装电气设备,私拉、乱接线路现象较为普遍,随时都会出现超负荷运行的情况。现场线路移动多,防水不良,致使电气线路极易发生短路、漏电产生火花,引燃可燃物发生火灾等。
二是动用明火频繁,不规范现象突出。许多大型工地各种设备多、施工技术复杂,现场通常布满大量的金属骨架、框架、支架、吊架以及各种管道、线管,而它们之间的连接一般都靠电焊、气割施工。进行电焊、气割的工作人员有的无证上岗,甚至在火灾危险场地没有事先办理动用明火审批手续,操作时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电焊火花飞溅、散落,很容易引燃现场的各种可燃材料,造成火灾。
三是人员集中住宿,且住宿环境隐患较多。职工宿舍大多是简易可燃临时用房,室内人员密集,衣物、被子等可燃物较多,乱拉乱接电线现象突出。在工棚潮湿的情况下,有的工人使用电暖器、电褥子等取暖,用电炉子做饭等现象较多,火灾隐患严重。2009年11月6日,长春市万达一个在建工地,因民工在工棚宿舍内使用电褥子不当发生火灾,大火蔓延至北侧吉林省人民医院的综合楼,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在火灾扑救过程中致5名人员受伤。
四是易然可燃材料多且不规范存放。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油漆、塑料制品及装饰、装修材料等易燃、可燃物品,由于受到场地的制约,房屋、棚屋之间,建筑材料堆与垛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甚至有些材料直接堆放在消防车通道上。
此外,由于施工单位多层转包或转包给多个施工队伍,造成消防主体不明确,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脱节,给消防安全埋下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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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