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今天,2013年2月1日,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畅通运输有限公司一辆金龙牌大客车(车牌号为川E44303,核载30人,实载29人)载客后,从古蔺县城驶往古蔺县庙林,途经该县石堡镇小坝路段时,侧翻至100余米的斜坡下,造成11人死亡,18人受伤。这起交通安全事故是由违规超车时应急处置不当导致的,提醒驾驶员不要违规驾驶,要遵守交通规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超车,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事故概况:
2013年2月1日17时30分左右,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畅通运输有限公司一辆金龙牌大客车(核载30人,实载29人)从古蔺县城驶往古蔺县水口镇庙林村,途经该县石宝镇小坝村路段时,翻至公路外100余米高的斜坡下,事故造成7人当场死亡,22人不同程度受伤,4名伤员入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附近居民立即报警,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赶往现场进行救援,并通知120前来救助伤员。
事故原因:
由于驾驶员违规超车时应急处置不当导致的。
事故结果:
共造成11人死亡,1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50万元。对驾驶员王勇、古蔺县畅通公司副 经理邱绍伦,安全科工作人员张洪琴、何建武等4名涉嫌犯罪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古蔺县畅通公司经理王发宇罚款15万元,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古蔺县畅通公司安全科长曾放罚款10万元并撤职,对古蔺县畅通公司罚款100万元。对古蔺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曾继等8名工作人员给予记过 、警告等行政处分,对古蔺县副县长梁兴川组织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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