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2014年2月10日7点08分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接报,2014年2月10日6点18分时左右两艘商船(船名分别为“化运2”、“盛安达7”)在珠江口东澳岛东北面约3海里处相撞,事故造成“盛安达7”轮沉没,船上11人遇险。
当时风大浪急,情况非常紧急。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接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出在珠江口值守的“海巡0933”、“海巡31”船、“南海救116”轮和海事直升机、救助直升机携带救生设备立即赶赴现场救援,并协调香港救助飞行队出动固定翼的救助飞机、直升机赶往现场救援,珠海海事局派出“海巡0933”于8点22分抵达事故现场。
4架救助飞机、4艘专业救助船和近10艘过往船舶参与现场救援,截至2月10日下午5:00,6人获救,5人死亡。
珠江口两集装箱船相撞事故
事故影响及政府处理措施:
事故发生后,“盛安达7”轮部分死亡失踪人员家属约50人聚集珠海。为消除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深入群众,积极为遇难人员家属提供法律援助,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动靠前介入,勇挑重担。鉴于案情重大,为确保案件调处的公正和专业,市司法局按照市领导指示及市海事局来函请求,迅速行动,从法律援助律师人才库挑选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处理海事纠纷经验丰富的中晟律师事务所汤惠平律师介入该案,为5名遇难者家属提供法律援助,并安排法律援助处专人对该案进行全程跟踪。
二、用真情实感融洽与群众的关系,依法处理各方利益诉求。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站在群众的角度和立场了解利益诉求,以实际行动让群众感受到深情厚谊。市司法局及法律援助律师不断加强与遇难者家属的沟通联系,全面了解案情,主动安抚和稳定家属情绪,详细了解家属诉求及家庭经济情况,赢得家属信任。针对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进行“1对1”的商谈,积极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兼顾各方利益诉求,争取各方理解,依法妥善处理。
三、用心服务,矛盾化解初现成效。经多方协调、反复努力,遇难者家属与船舶方取得相互谅解,家属情绪稳定,明确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有三名遇难者家属与船舶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其余两名遇难者家属赔偿问题也已取得积极成果。针对遇难者家属后续可能提及的其他法律问题,市司法局将密切关注,并及时为当事人家属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