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今天,2015年3月24日,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璧山区金剑路与文风路路口时,与公路上行驶的电动二轮车相撞,造成1人死亡。这起交通安全事故系驾驶员醉酒驾驶导致的,提醒驾驶员不要醉酒驾驶,遵守相关规定,消除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事故概况:
2015年3月24日00时10分左右,驾驶员吴彬彬醉酒后(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0mg/100mL)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璧山区璧城金三角往双星大道方向行驶,当行驶至璧山区金剑路与文风路路口时,与公路上行驶的江崭驾驶的电动二轮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随后吴彬彬驾驶车辆逃逸现场。事故发生后,附近居民立即报警,接到报警后,经分离机组织人员赶往现场,并通知120前去救助伤员。
事故原因:
这起交通安全事故系驾驶员醉酒驾驶导致。
事故结果:
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肇事司机已被警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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