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2012年3月22日中午12时左右,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西大窑镇大黄二矿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其中5人死亡,18人受伤。
2012年3月26日,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付建华在辽阳矿难救援现场召开现场会议,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的批示精神,要求加大力度降低有害气体浓度,加快救援速度。同时成立了事故调查组,严查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付建华说,这座煤矿属于违规生产,以技改名义逃避、拖延关闭,并且在被责令停工后未经复工验收,仍继续违法组织生产。 经初步调查,事故矿井管理混乱,资料不足。并且通风系统复杂、排风阻力大,不能有效解决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超标问题,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此外,本次事故存在迟报情况,矿主逃逸,给事故抢险救灾造成困难,也错过了第一个最佳救援时间。
事故救援及处理
2012年4月1日,事故抢险救援总指挥部、现场救援指挥部和救援专家召开会议,经过综合会商论证,决定采用专家组提出的向井下注氮方式进行灭火。
本次事故责任人大黄二矿法人代表沈铁夫,投资管理人于桂芳、崔立庆,工作人员沈思等4人被辽阳市警方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