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2009年5月21日上午7时许,广东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一家内衣厂发生火灾,共造成13人死亡4人重伤,共救出28人。5月22日,这13名死者亲属各获赔20万元人民币。
事故救援:
火灾发生在工厂首层,过火面积202平方米。汕头市消防支队接警后先后调集6个大队、8个中队、13台消防车、154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求援,并调集5支专职消防队、9台消防车到场增援。火灾于9时被基本控 制,10时05分被完全扑灭。共救出28人。
火灾发生后,汕头市市长蔡宗泽和汕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黄锦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指挥和部署,伤者已经被送往汕头市三家医院进行救治。
事故原因:
潮阳区副区长张为东认为,作坊业主安全意识淡薄,一些干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是导致惨剧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发生火灾事故的家庭作坊业主张培雄是一位刚洗脚上田的农民,对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不了解,消防安全的意识淡薄。另一方面也反映政府部门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的宣传教育不够、不深入。基层少数干部对火灾隐患发现不及时,造成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治。
汕头市消防局局长李伟滨认为,造成此次火灾事故原因主要是该作坊是典型的“三合一”场所,将员工宿舍设在车间内,火灾发生后熟睡的人员难以逃生。
二是疏散楼梯不足,唯一的疏散楼梯设置也不符合要求,各层的窗口设置了防盗网,封锁了人员逃生之路。
三是该作坊的原料为塑料、皮革等,发生火灾后散发出含有毒气体的浓烟,被困人员都是在短时间内窒息身亡。另外,员工火场的逃生技能较为缺乏,没有火场逃生的能力。
善后处置:
据了解,为妥善处理死者亲属的安抚和理赔问题,汕头市潮阳区政府成立了善后处置工作组,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和十三个行政局抽调干部组成十三个工作小组,每一个工作组对应负责接待一个死者的家属,包括协商理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