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1999年4月28日,天津二建五分公司大通大厦地下室发生苯中毒事故,中毒5人,死亡2人。
事故原因:
大通大厦地下室内外墙施工业务由湖南农民承包,使用自购的聚氨酯涂料,稀料是苯系物。地下室面积为31.6×24米,高5米,地面中间有一水池,有预留通风口,但通风差,无动力排风设施。22日起开始涂刷,连续作业的第7天1名工人昏倒池中,另两名工人在救助时也昏倒在池中,后另两名工人也有中毒症状。现场监测地下室中央空气苯最高浓度为58303mg/立方米,二甲苯4632mg/立方米,分别超标1457倍和45倍。
事故意见:
天津市卫生部门对二建分公司提出了具体监督处理意见:(1)认真学习贯彻《天津市职业病防治条例》。(2)严格控制事故现场,未经市职业卫生监督所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事故现场。(3)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通风。防止空气苯浓度太高再引起其他事故。(4)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