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3 南丰与建宁交界处“7·23”交通事故 16死10伤
事故概况:
2013年7月23日,南丰县太和镇农民个体户陈俊明组织当地农民,并雇请南丰县桔圣汽车贸易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的欧曼牌半挂大货车(车牌号为车头赣F43073、挂车赣F2392挂,核载32吨),赴福建省建宁县溪口镇采摘收购黄花梨。晚饭后,28人(陈俊明及其叔叔陈香生、老婆吴水荣,两名司机,以及23名农民)乘坐装有约30吨黄花梨的半挂大货车从建宁县溪口镇返回,行至甘家隘33KM+190M(南丰县傅坊乡与福建省建宁县交界处附近,离福建省建宁县溪口镇37公里左右,在南丰县境内离边界3.6公里)的山区陡坡急拐弯处,车辆发生侧翻,导致16人死亡(其中2名男性、14名女性),10人受伤(其中2名男性、8名女性)。
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迅速开展现场救援,全力抢救伤员,不惜一切代价,调动最优秀医护人员抢救伤员,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最大限度的降低伤亡程度;做好善后工作,继续组织县、乡、村、组四级工作人员,采取分散一对一包户的办法,积极稳妥做好死亡和受伤人员家属安抚善后工作,确保群众情绪稳定,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事故反思:
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进一步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大货车专项整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求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