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27日 大庆矿井 “5.27”顶板事故 1人死
事故概况:
2002年5月27日,残采队职工胡绍兴在大庆一号井2107残采工作面回柱时,发生局部冒顶将其埋住。
事故救援:
值班队长熊绍益紧接着就组织当职员用木料控制顶板,搬运矸石,抢救伤员,搬开部分矸石后,露出伤者的头部和胸部时伤者还能说话,忽然顶板再次冒落又将伤者埋住,再喊伤者时,没有覆信,经全班职员的努力,将伤者救出,发现已死亡,就用矿车将死者运到1800平硐外,抬上矿医院救护车拉到太平间。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工作面事故点属破碎带顶板已脱层,背顶质量差,支护强度不够。在回柱时职工留意力不集中,思想麻痹。
间接原因:
在回柱过程中没有对四周的柱子进行加固,回柱放顶措施不力。井队对安全治理不严不细。
事故反思:
1.加强职工及班队长安全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为本观念,以工程质量保安全,果断执行“隐患不除不生产”规定。
2.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宣传的力度,进步学习质量,使安全第一的思想牢固树立在每位职工的头脑中。
3.加大现场安全检查、监察的力度。各级治理职员下井的首要任务就是查处“三违”和隐患,要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要把反“三违”反事故真正落实在实际工作中。
4.要认真组织每位职工对自己工作中的违章行为进行反省,总结经验教训,找准存在的题目,营造一个遵章守纪,按章作业的良好氛围。
5.强化各生产环节的安全治理工作。要对生产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治理,在思想熟悉上做到“安全无小事”,尤其对生产中的辅助环节、薄弱环节要进行重点检查监视。
6.要进队伍干的值班质量。值班队干要对本队工作范围进行不问断的巡回检查,随时提醒和教育职工遵章守纪、留意安全,对违章的人和事要及时制止,实现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