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孩子上学,如今的家长是费尽了心思。父母望子成龙的心可以理解,而如果为了孩子上学不惜违法造假,不仅不会如愿,还为孩子树立了坏榜样。7月13日,为了让儿子能上到心目中的好中学,我市一位糊涂父亲花钱买了假户口簿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业务,被经验丰富的户籍民警当场识破。7月18日,因涉嫌伪造假证,男子朱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介绍,7月13日下午,一名男子来到芜湖市公安局东门派出所户籍窗口,将一本户口簿递给户籍民警,要求办理查询更正业务。户籍民警仔细查看了朱某的户口簿,凭着多年户籍经验,民警一眼看出这本户口簿破绽百出,户口簿里的字体、印章和栏目填写格式等都不合规定。
“你这户口簿从哪里来的?”面对户籍民警追问,朱某显得很慌张,回答也是支支吾吾。民警一边稳住朱某,一边向派出所领导报告。很快,派出所民警将朱某控制后进一步调查核实。
经审查,违法嫌疑人朱某的儿子今年小学毕业,他想让孩子上镜湖区的一所心目中的好中学,但其全家户口都在无为县,不符合入学条件。今年5月底,他在路边发现有卖假证的小广告,一时心动,花了300元买了一本假户口簿,并填上虚假的地址与相关信息。
7月上旬,朱某持假户口为儿子在镜湖区报名后,经镜湖区教育局审核时,发现其户口簿上地址与实际地址不同,镜湖区户籍档案里也查不到朱某家人户籍信息,便要求其到派出所户籍窗口核实更正。当朱某持假户口来到户籍窗口打算办理更正时,被民警识破。
目前,违法嫌疑人朱某因涉嫌伪造证件被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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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