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视记者从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获悉,有游客投诉上海一邮轮明知有台风仍坚持出发,随后临时改变航线,之前登岛游改为海上巡游,这让游客十分不满。
这艘喜悦号邮轮原计划7月1日下午4点从上海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出发,前往日本佐世保市开展5天4晚的行程。有游客表示,尚未开船时只收到了船方解释因天气原因,要推迟出港的通知,并没有被告知因台风影响航程。
“喜悦号”邮轮
台风险情未通知风浪中出港惹不满
不少游客表示,早在6月30日中央气象台就发布了台风“派比安”未来96小时路径概率预报图,邮轮肯定提前也接收到台风情况的相关通知却在不声明的情况下坚持出港。
游轮遇台风漂5天
游客干先生:明知有台风还要往台风区里去开,4点钟开航也没有说有台风或者什么样的情况(只)解释说是天气原因延迟开航。
游客张先生:如果邮轮先前通知说此次出行的航班会遇上台风会延误,我觉得邮轮方或者是旅行方应该来询问我们要不要取消本次游玩或者改签至下一次。
据了解,在航行中因为受到台风的影响,不少游客出现恶心、呕吐及不能正常休息的情况。游客表示大约是在7月2日中午接到了船方通知,由于台风原因,将靠港目的地改为日本的鹿儿岛,但因海上风浪太大引航员上不来,两次登岛都没能成功。
7000人海上漂5天赔付费用引争议
登岛不成后,船方再次通知取消登岛改为海上巡游,这让本就打算登岛游玩的一些游客更加不满。
游轮遇台风漂5天
游客成先生:船上有上海、浙江、东北、江西等各地的旅客,说实话坐这个邮轮游非常希望能到日本上岸游玩,结果白白在海上过了5天。没有登岛,那船的靠泊、登岛、大巴等没有发生的费用,按理说应该是退还给乘客的。
喜悦号所属的诺唯真公司对此事的官方说明中,船方对两次无法靠港做了相应的解释,同时为游客购买了一份保险,表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行程受到影响的游客均能获得相应的保险赔付,但对港务费并没有提及。
对此,上海旅游法治研究中心特邀专家刘巍嵩律师表示,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旅游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因为目的地港的变更或者取消有相应的费用没有产生的,这些费用称之为可退费用,旅行社和船方有义务退还给游客。
发生合同纠纷如何维权?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37条的规定,解决合同纠纷共有4种方式。一是用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这是最好的方式;二是用调解的方式,由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三 是用仲裁的方式由仲裁机关解决;四是用诉讼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纠纷的解决。为了帮助读者了解这4种方式,我们分别作详细介绍。
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仲裁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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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武伟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