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国各人民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等场所一系列检查,国家安监总局做出了新的检查工作细则。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安监总局2015年6月5日发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暗查暗访工作细则》。《细则》明确,安监总局办公厅将与各暗查单位协商,统筹每周安排1次暗查暗访,其中:国家煤矿安监局各司室每月至少有1个单位安排1次。
《细则》指出,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是指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进行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的工作方式。
《细则》明确暗查暗访的对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生产作业现场、从业人员密集场所。
《细则》要求,安监总局办公厅与各暗查单位协商,统筹每周安排1次暗查暗访,其中:国家煤矿安监局各司室每月至少有1个单位安排1次,其他业务司局和应急指挥中心每单位每月报送计划安排不少于1次,综合司局每半年安排不少于1次。
《细则》要求暗查暗访重点检查: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总局重点工作安排情况;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情况;
3、重大节假日和活动期间、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
4、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情况;
5、生产作业现场用工组织、安全管理和安全措施及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6、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以及行政执法指令执行情况;
7、应急准备工作、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8、需要暗查暗访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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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李寅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