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燃自家房屋也会构成刑事犯罪,下面这起事件中多亏民警及时制止,否则其他居民将会受牵连。
6月5日晚,西安市莲湖区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将劳动路某小区自家房屋点燃,并将6名群众打伤后逃离现场。近日,该男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案件发生后,莲湖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破工作,部署警力对张某进行抓捕。6日晚20时许,嫌疑人张某又持刀出现在其家属院,准备再次行凶时,被巡逻的小区保安发现,经过布控民警、小区保安和热心群众的围追堵截,成功将其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男,44岁,莲湖区人。
目前,西安莲湖警方已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来看,放火是一种极其危险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会给公私财物带来巨大损失甚至造成人身伤亡,情节严重的法律还将处以死刑。
佰佰提示:张某的这一行为给小区公共安全造成恶劣影响,同时小区物业应加强社区治安,维护好居民生活环境,保障居民日常生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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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吴梦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