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可通许县大岗李乡人驾驶员王某却屡教不改,在醉酒驾车被处罚后,依然没有改掉酒驾的恶习,再次因醉酒驾车并酿成事故,被送进了看守所。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日前,王某驾驶面包车前往城关镇戴庄村找朋友办事,在行至戴庄村公路南段拐弯处,与一辆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电动车上的两个人受伤倒地。在接到110指挥中心出警指令后,通许县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立即赶至现场处置。经初步调查,民警发现王某脸色通红,浑身酒气,涉嫌酒驾,随后将其带至交警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经对王某血液检测,其静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2.4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查询,王某曾经因醉酒驾驶被判处刑罚3个月,并吊销了驾驶证。如今,王某依然不知悔改,醉酒驾车,又酿成事故。
目前,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并对其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500元的罚款,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