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人: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刘德良
记者:粉丝机场追星是一个热门话题。粉丝通过网络渠道,在某些人手中可以购买到明星出行的航班号,甚至是手机号和身份证号,应该如何看待这种买卖明星个人信息的行为?
刘德良:从侵权责任法的角度来讲,买卖个人信息构成侵权的话,可能适用第二条规定的隐私权,但是这个可能与我们一般理解的隐私权不太一样,这讲的是贩卖个人信息。但是从明星的角度来讲,贩卖明星的航班号、手机号是不是构成侵犯隐私呢?我个人感觉程度要更差一些,侵权性质更弱一些。因为明星享受社会公众的拥戴,所以对明星所谓隐私的范围和隐私权都要受到相应的限制,而一般人的隐私就需要保护。
所以我个人认为,明星隐私权的范围更窄。因为明星从公众的拥戴中会获得很多利益,那么明星很多权利,尤其是隐私权都要受到限制。像电话号码、航班号码等,对于追星族来讲确确实实有帮助,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有追星族追明星,对明星也是有好处的;对于明星来讲,个人感觉就不算什么隐私。
记者:人们之所以关注粉丝机场追星现象,某种程度上也是出于对自身个人信息保护的关心。目前,个人信息泄露、盗取、滥用方面有哪些新的特征?
刘德良:在网络上,获取和贩卖个人信息的方式都是比较隐匿的。但我个人认为,与其花费大量力气禁止贩卖、泄露个人信息,倒不如真刀实枪地去解决真正困扰我们的问题,我们担心的是对个人信息滥用产生的问题。
有两类信息,一类信息有关人的名誉和尊严,这类信息是需要保密的,不能够被刺探、公开、买卖或者利用。比如与信誉有关的信息或者不为人知的情感经历,我把这些信息叫做法律意义上的隐私,这类信息需要保密。正常人都不希望别人知道,即使不考虑后续的滥用行为,披露或者被人知道本身就会对人的名誉和尊严造成侵害。
而其他个人信息,被披露或被其他人知道不会造成伤害,如果对人造成伤害,一定是后续的滥用行为。
所以,重点不是防止泄露,因为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很难。个人信息被搜集起来之后,无法知道存在于哪些地方、被哪些人知道。假设你的信息已经被N个人知道了,那么与被N+1个人知道在本质上有区别吗?如果有危害,那一定是后续滥用行为带来的。没有个人信息滥用就没有人非法买卖和获知,所以一定要遏制个人信息滥用,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记者:目前针对滥用个人信息的行为,需要采取哪些措施加以有效应对?
刘德良:个人信息滥用比较常见。比如,垃圾短信、骚扰电话。工信部曾经在2015年出台过相关规章,但是缺乏可操作性。因为垃圾短信、骚扰电话与运营商有利益瓜葛,运营商会从中获利,所以客观上可能会鼓励或者纵容发送垃圾短信、拨打骚扰电话的行为,甚至某些情况下还有恶意串通,所以对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的规制离不开落实运营商责任。
另外还有一方面就是遏制假冒身份证的情况。身份证法、刑法里都有针对制作假冒滥用身份证的规定。在实际生活中,假冒身份证用别人身份证注册电话号码、注册银行账户的现象还是存在,但是实际受到惩处的不多,需要加大打击力度。
记者:随着信息技术、互联网日益发达,围绕个人信息保护的大的发展趋势是怎样的?
刘德良:现在是大数据时代,目前对于个人信息的界定过于宽泛。在大数据时代,根据大数据记录都有可能匹配到个人,所以特别严密地保护个人信息也没有意义,只能是防止滥用、事后追责。像一般理解的不让别人知道信息、不让别人公开信息,我个人认为这个做起来很困难,而且与大数据产业发展相背离。
如何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1、个人的电子邮箱、网络支付及银行卡等密码要有差异;
2、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网站或单位要对用户信息加密并采取分级查看的权限设置;
3、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提供给无关人员;
4、慎重参加网上、网下调查活动;
5、妥善处置快递单、车票、购物小票等包含个人信息的单据;
6、投简历只提供必要信息;
7、在网上交易需要到正规的交易平台网站,同时要注意鉴别网址真伪;
8、只要掌握了苹果ID对应的电子邮箱的账户和密码,就有可能修改苹果ID的账户和密码,苹果用户要加强苹果ID和关联电子邮箱账户密码的保护,慎防账户密码数据泄露。
佰佰安全网最后提醒大家提高警惕,谨防个人信息泄露为诈骗团伙提供可趁之机。
( 责任编辑: 武伟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