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江西贵溪市花鸟店的老板邱国荣,从一家宠物店中购买8只费氏情侣鹦鹉和4只鹩哥,后被当地检方以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提起公诉。昨天下午,该案在江西省贵溪市法院开庭审理。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宠物店老板买鹦鹉被刑拘
今年43岁的邱国荣是江西贵溪人。2016年10月,他开了家宠物店“国荣水族馆”,平时主要经营一些花草、金鱼、水族缸、乌龟、兔子等。据邱国荣的儿子邱先生介绍,因为店里缺少兔粮和宠物所需要的物品,今年4月,父亲到已经合作了两年多的万某的花鸟店进货。进门的时候,看到花鸟店里有些鸟类,想着买些鸟类放在自家店门口,可以吸引顾客,他就在花鸟店购买了8只鹦鹉和4只鹩哥,一共花了3840元。“因为那个鸟的叫声比较好听,比较容易吸引人,当初就是这么想的。”
但5月2日,贵溪森林公安局数名民警来到邱国荣的宠物店,称有人举报他非法购买、销售濒危野生动物,随后将他带走。相关部门鉴定后认定,8只鹦鹉和4只鹩哥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中的保护物种,当天他被刑事拘留,6月1日被取保候审。7月30日,贵溪检察院对他和万某提起公诉。
对于父亲被抓,邱先生觉得非常冤枉,他说,父亲邱国荣根本不知道购买的鹦鹉和鹩哥是濒危野生动物,否则就不会去买,更不会将它们摆到花鸟店门口。另外,父亲是从南昌正规的花鸟鱼虫市场,有正规营业执照的店铺购买的,而且花鸟店的上家也有养殖许可证。
公开资料显示,鹩哥是一种受人们欢迎的观赏鸟类,叫声响亮清晰,能模仿和发出多种有旋律的音调。目前,鹩哥属国家保护的“三有”(即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费氏情侣鹦鹉是一种七彩缤纷的小鹦鹉,属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的物种。
被诉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
昨天下午,该案在贵溪市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从下午持续到晚上8点半。
在法庭上,检方指控称,自2014年开始,被告人万某从河南某花鸟市场的窦某、李某处收购鹦鹉等鸟类进行销售,2016年邱国荣在未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办了一家宠物店,自2017年8月开始从万某处收购鹦鹉等鸟类进行销售。2018年4月一天,万某将非法收购的4只鹩哥和8只费氏情侣鹦鹉出售给邱国荣。经鉴定,4只鹩哥和8只费氏情侣鹦鹉均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中的物种。
检方认为,万某、邱国荣未经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情节严重,应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当庭作出无罪辩护
本案中,为邱国荣担任辩护律师的是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晓静,在昨天的庭审中,她为邱国荣作了无罪辩护。郑晓静表示,邱国荣购买的鹦鹉和鹩哥是从合法、正规、持有经营许可证的花鸟店买的,购买前已经尽到了谨慎注意义务。
从这些鸟的来源来说,邱国荣购买的鹦鹉的上家有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这些鹦鹉不是“野生”的,都是人工驯养的,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可以凭人工繁育许可证、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
另外,邱国荣也不知道这几只鸟是濒危野生动物,没有犯罪的故意。辩护律师认为,对邱国荣的处罚应该是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手段,而不是追究刑事责任,希望法院能作出公正的判决。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对话
“完全不知道是保护动物,以后再也不碰了”
昨天庭审结束之后,北青报记者联系上了邱国荣的儿子邱先生。
:当时您父亲为什么想起来买那几只鹦鹉?
邱先生:当时去万某那个店里进货,这个店之前跟父亲一直合作,非常熟,当时在店里看到有些鸟,父亲想着买几只放到自己店门口,可以多吸引点顾客,所以才买了一些。
:买鹦鹉的时候跟店主确认过吗?
邱先生:他当时问了人家好几次,人家有正规营业执照的店铺,而且上家也有养殖许可证,这才买的,谁能想到这些鸟是保护动物啊?
:现在宠物店还开吗?
邱先生:开不下去了,自从父亲出事后,我们就把店里的东西都收拾起来了,因为店里很多东西都是活物,也死了不少,损失了很多钱,没法再经营了。
:这个案子对您父亲的生活有影响吗?
邱先生:影响挺大的,我父亲原来是个挺开朗的人,整天笑呵呵的,这个事出了以后,他也不怎么说话了,虽然我们自己确实不知道买那个鸟是违法的,但在别人看来,他是违法了,他也没想到会是违法的事,整天愁眉苦脸的。
:以后有什么打算,还会碰鹦鹉吗?
邱先生:我们确实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意识,平常谁会注意到这种鸟是国家保护动物呀。以后说什么也不会让他碰了,也希望法律能判我父亲无罪。本组文/本报记者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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