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雨湖区民主路与解放路交叉路口,一台二轮电动车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致使“摩的”上的乘客冯某重伤二级,8月21日,肇事者许某(女)被刑拘,关押在湘潭市看守所。
我们从监控当中看到,8月4日下午2点30分许,摩托车驾驶员搭乘冯某沿民主路向白石公园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民主路与解放路交叉路口时,与许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上乘客冯某受伤。路口监控显示,摩托车驾驶员是正常行驶,而电动车驾驶员许某系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雨湖交警大队民警介绍,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许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经鉴定为轻便二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而许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且当许某驾车经过路口时,遇红灯信号擅自驶入路口,是造成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根据调查结果,许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及冯某重伤的主要责任。
在拘留所内,我们见到了许某。“我一直以为开的是电动车,现在才知道属于机动车,我以后再也不敢开了。”因为相关知识的缺乏,许某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流下了后悔的眼泪。对于后续对伤者的赔偿,许某准备卖掉他们自己的房子。
佰佰安全网提醒,最高时速在20公里以下才属于电动车范畴。一些市民并不知道自己驾驶的是超标电动车,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误认为就算与机动车发生事故,自己也不用负责,而实际上,驾驶超标电动车且违反交通规则的违法行为成本很高。遵守交通规则,谁都不能任性,否则后悔的往往是自己。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