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网友们都热衷发小视频,很多还会调侃两句,但是如果玩笑开过火,很可能会“引火烧身”。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的曾某,无聊中将一茶店女老板的卖茶视频重新编辑,变成带有诽谤性质的视频后在网上转发。当事人报警后,经警方调解,曾某被要求在网上发道歉声明。
开了个“荤玩笑” 茶店女老板名誉受损
曾某是张坂镇门头村人,此前买茶时结识了在张坂镇开茶叶店的安溪人王女士,两人在一个微信群里。
8月25日晚上,王女士在群里发了一个自己录制的小视频,推销店里的茶叶。没想到曾某看完后一时兴起,将小视频下载下来,用手机自带的一款软件重新编辑。
他把视频里的音频剪掉,配上一段用闽南语自录的音频。音频中出现“找这个女的买300元一斤的茶叶可以玩一次,买500元一斤的茶叶可以玩两次……”这样的语言。
第二天曾某心满意足地把视频发出去,不过此时的他还没料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当事人感到受辱报警 经调解男子网上道歉
没多久,王女士及周围的人看到了这个视频,认识的人对她议论纷纷,让她感到自己被言语侮辱了。
随后,王女士来到张坂派出所报警。警方了解情况后,传唤曾某来派出所接受调查,并向他解释了事件的严重性。
依照法律规定,警方认定曾某以“造谣中伤”的形式(或文字、言辞的内容)贬损他人名誉,捏造事实涉嫌诽谤,但情节尚可调解。同时双方也自愿接受调解,王女士要求曾某必须在网络上公开道歉,挽回她的声誉,消除不良影响。
因为视频负面影响太广,上周五曾某被要求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微信群,还有“台商区论坛”里发布了道歉声明,内容为:“本人伪造视频对该女士造成不良影响。在此,本人向该女士赔礼道歉……希望广大网友不要再传播这个视频……”
曾某表示,自己与王女士并无过节,这么做只是为了开玩笑。事后,民警也对曾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佰佰安全网提醒:市民在网络交际中,也应注意尊重他人隐私,不得诽谤或侮辱他人,如果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得不偿失。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