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3日下午,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官位青杰、书记员李濛濛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张某和徐某夫妻二人终于和好,重续了美好姻缘。
2014年秋天,原告张某和被告徐某通过媒人介绍相互认识,于2015年1月份举行结婚典礼仪式,开始同居生活,当年12月18日在武陟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12月20日生一女孩。由于原被告婚前未深入了解,婚后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二人矛盾不断升级,2016年8月份的一天,二人发生争吵后,被告一气之下,丢下孩子回去娘家,至今近两年之久,期间原告曾多次去被告娘家叫她回家,但被告始终不回来。原告认为,原被告因感情不和已分居近两年,被告对孩子不尽抚养义务,对家庭不负责任,双方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向武陟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请。
家事法官位青杰受理此案,和书记员李濛濛于2018年9月3日下午对原被告进行庭前调解,起初二人情绪都比较激动,为了缓和双方的情绪,承办人先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在做被告徐某的思想工作时,她将自己委屈和盘托出,边说便流着泪,她讲到自从自己嫁给了原告张某,就没有一天顺心的日子,公婆看不起自己,对自己非常冷淡,包括自己在坐月子期间也是这样的态度,本来徐某就稍微有点产后抑郁,加上日子过得不顺心,便回了娘家,不想再面对丈夫和公婆。法官劝说徐某,虽然能体谅徐某当时的心情,但是徐某作为一个母亲,却丢下几个月大的孩子不管不顾,这样的行为确实不应该,孩子始终是无辜的。徐某自称心里也非常后悔,毕竟自己辛苦怀胎十月生下的女儿,怎能不心疼。法官又反过来做原告张某的思想工作,作为一个丈夫,自己都不心疼妻子,不关心妻子产后的心理变化,只是一味地认为她是无理取闹,这样的做法让妻子心寒,作为一个儿子,在妻子与父母发生矛盾时,没有起到调和作用,反倒是火上浇油,这样的行为更是不可取。张某听了法官的话后,也自认为做得不好,自己也是一时气愤才起诉离婚,内心并不想真离婚。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最后夫妻二人终于和好,均表示回去后好好过日子,看着他们牵手离开法庭的背影,法官欣慰地笑了。。。。。。
一个家庭的和睦和谐,是家庭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如果缺少一个成员的努力,家庭的和睦和谐是一句空话。生活中遇到感情问题要冷静分析,不要冲动,采取极端方式解决,以免发生人身安全事件,造成不可挽回的场面。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